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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計畫書係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5月10日工程技字第10802000380號函修正「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(名稱修正為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)」、109年11月2日工程技字第1090201171號函及110年10月6日工程技字第1100201192號函修正「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」及交通部觀光局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觀光工程生態檢核作業方案(111年7月18日觀技字第 1114001362 號函)訂定之生態檢核原則進行計畫內容及執行方法擬定。
以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提出之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而言,其主要基於生態保育、公民參與及資訊公開為原則,其檢核流程將工程依其生命週期分為工程計畫核定、規劃、設計、施工及維護管理等五階段,藉由迴避、縮小、減輕及補償之順序進行生態保育策略考量(圖 1、生態檢核原則、順序及內涵)。本案將基於「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」為核心原則,以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生態檢核注意事項」為作業準則,針對工程規劃、設計及施工等階段,減輕工程執行對生態環境造成之負面影響,並秉生態保育、公民參與及資訊公開之原則,加強生態保育促進民眾瞭解治理內容,以積極創造優質之環境,同時一運作良好之生態檢核作業其應具備下列特性,分述如下:
計畫區位於於國土綠網分區屬西部分區之西三區,西三區之關注重點森林與溪流環境,保育低海拔生物多樣性及灰面鵟鷹過境夜棲地,而本案雖未位於其保育廊道內,然仍應注意對週邊林相之干擾。
本案於國土綠網之相對位置
本案施工範圍及週邊情況
本案目前之國土利用狀況
為落實前述階段生態檢核提出之敏感區位,並實際達到降低干擾成效,初步收集以預定施工範圍為核心,向外5km之之物種分布情況,以了解當地現有物種分布概況。當地之保育類物種如表所示,整合各生物資料集之資訊後整理其分布點位及熱區如圖所示,共取得49215筆生物資訊,其中以鳥類資訊最多(36388筆)。